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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在持续增强。制造业企业总体上的创新投入、创新产出都在快速增长,创新协同能力持续提高,创新绩效持续改善。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也还面临诸多痛点和挑战。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要求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切实做好盘活存量资产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月21日,洞见2022年第五届中国企业服务年会在京召开,大会以“高增长的下一步”为主题,由工信部信息技术发展司指导,中国软件网及海比研究院主办。峰会期间,用友联合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海比研究院发布
关于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 李克强 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得叠加享受的情形一、什么是叠加享受原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叠加享受,是指企业在享受一项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基础上还可以同时享受其他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即企业对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累加享受。二、不能叠加享受的情况(一)过渡期优惠税率不得和定期减免税、减低税率类重复享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